时间:2025-05-29 05:10:55 作者:深化国家级经开区改革创新,多部门详解新举措 浏览量:93062
继上海官宣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后,11月18日晚间,北京印发《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宣布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。
两地《通知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,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;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按照5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。(中新财经 谢艺观 阎红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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